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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企业权益保护协会支部开展“迎七一”党员学习活动

发布日期:2024-09-24 15:27:00   来源 : 宁波市企业权益保护协会    浏览量 :5
宁波市企业权益保护协会 发布日期:2024-09-24 15: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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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3日下午,中共宁波市企业权益保护协会支部在协会会议室举行“迎七一”党员学习活动。会议由支部书记吴德君同志主持,协会支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部分常务理事中的党员同志共20余人参加了会议,宁波市工商联组织建设部二级调研员、直属商协会党委组织委员张洪亮到会指导。本会会长黄立明,副会长兼秘书长崔群烈等应邀列席。



     本次学习活动的核心内容是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深入解读与学习,旨在强化党员的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为推动协会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保障。支部书记吴德君首先强调了在”七一”建党节前夕,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意义,以及通过学习对于提高党员自身思想修养和党建引领协会发展的必要性。



     随后,由协会监事长、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郑曙光为大家作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具体内容解读。郑教授以认真严谨的态度,逐章逐节地对条例进行了深入剖析,他结合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和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对条例中的各项规定进行了细致的讲解。通过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大行为的具体案例分析,使大家更加清晰地认识到纪律红线的不可触碰性,也深刻理解了党的纪律对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作用。

     在交流中,党员们踊跃发言,分享自己的学习心得。大家表示,通过这次学习,更加明确了自己作为共产党员的责任和使命,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知行合一。并以实际的行动践行对党的忠诚和对事业的担当,将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严明的纪律、更加务实的作风,为推动党和社会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黄立明会长指出,协会的重大决策离不开党建引领,遵循党的指引是协会的办会方向。协会党支部成立以来,开展了许多次规范的组织活动,还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党支部签订了结对共建协议,共同举办了“宪护民企”等普法宣传活动,助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他表示协会会长班子要大力支持党支部开展各项工作。



     宁波市工商联组织建设部二级调研员、直属商协会党委组织委员张洪亮对宁波市企业权益保护协会党支部开展的党员学习活动予以积极肯定,并对郑教授的解读表达了赞赏。他提出了三点要求:其一,要提升政治站位,深度推进党的教育培训工作,摒弃形式化与表面化,应当原原本本地学,结合实际地学,做到学纪、知纪。其二,要强化服务意识,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下足功夫,积极促使“两个健康”落地生根。要从实际出发,树立以服务促发展的理念,找准服务的契合点,深入走访并了解会员企业的需求,持续提升支部的服务水平。其三,要打造特色亮点,推进党建品牌建设,达成“一个支部,一个品牌”的目标。最后,他表示,全体党员要借助党内学习的契机,深入学习纪律条例,加强交流,携手推动商协会的健康发展。

(郑卓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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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企业权益保护协会是由我市部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涉及知识产权、商标事务、品牌管理等相关服务机构和部分中小企业联合发起成立的社会团体。本协会是依据《浙江省企业权益保护规定》(浙江省政府第 328 号令)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设立,并经宁波市民政局批准登记、接受宁波市工商业联合会领导和浙江省企业权益保护协会指导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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